144,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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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芙切到博客,把林晏回那条官宣转发,配了几个鼓掌的表情。想了想,又刪了,怕给陆嬋惹麻烦。
  还是只点讚不说话比较安全。
  她又点开和陆嬋的私聊对话框,打了几个字又刪掉,最后发了一条:【等你忙完跟我细说】
  发完,切回群聊。
  是万桑桑在群里发了一张截图,有博主在分析林晏回那条官宣的时间线,说零点发布肯定是精心策划的,暗示女方对林晏回很重要。
  评论区有人猜两人已经交往很久,也有人猜女方是圈外人所以林晏回才敢公开。
  三个人在群里刷了一会屏,一会儿发截图,一会儿发评论,一会儿討论林晏回那条官宣到底是不是陆嬋本人拿著手机发的。
  祝芙越看越精神,把手机握在手里,有点发烫。
  她在被窝里翻了个身,小声尖叫两声。
  陆嬋啊陆嬋,平时看著最稳重的那个,轻轻巧巧干了这么一件大事。
  她想起大学时候,四个人躺在宿舍床上夜聊,聊到喜欢什么样的人,陆嬋说了句“喜欢我担,以后找我担那种类型的”,被她们笑话好久。
  现在好了,直接找上真人了。
  祝芙兴奋得想从床上弹起来,在房间里跑几圈,把那股子激动从四肢百骸里抖出去。
  她忍住了,只是把被子蹬了两脚,算是发泄。
  群里已经渐渐安静下来。
  万桑桑和夏真大概是刷累了,最后几条消息间隔越来越长,祝芙发了个晚安表情包,没人回。
  她躺回被窝,对著手机屏幕,一脸姨母笑。
  屏幕上是林晏回那条官宣的截图,陆嬋那只戴著翡翠鐲子的手,她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怎么看怎么觉得陆嬋那根无名指上那颗戒指特別亮。
  微信又弹出消息。
  谭仲樾:【还没睡?】
  祝芙被抓包,心虚一秒,隨即回:【你怎么知道!你不是也没睡!】
  谭仲樾:【有时差】
  谭仲樾:【诈你而已】
  祝芙盯著屏幕,也不知道自己信不信。他在国外出差,有时差是真的,但“诈你而已”这话,她一个字都不信。
  她回了一个羞愧小猫的表情包,又发了一个舔腹肌的表情包:【想你想的睡不著】
  谭仲樾:【我也想你。正在路上,明天上午九点到公司,下班回家见你。】
  祝芙:【我睡觉了!】
  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明天中午需要我去送饭吗】
  谭仲樾:【好,等你】
  祝芙发了一串亲亲表情,关掉手机,缩进被子里。
  办公室play。
  她喜欢。
  兴奋归兴奋,困意还是不爭气地涌上来。
  她翻来覆去好久,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第二天上午,祝芙坐在书桌前,对著电脑发呆。
  一夜没睡好,她整个人还有点蔫蔫的。
  桌上摆著她的数位屏,打开到一半的稿子还停留在昨天的进度。她握著笔,画了两笔,觉得线条不对,又撤销。再画两笔,还是不对。
  手机放在手边,屏幕暗著。
  陆嬋还没回消息。
  从昨晚官宣到现在,陆嬋在群里一句话都没说,私聊也没回。
  祝芙甚至怀疑她手机是不是坏了,还是没睡醒?
  算了,让她先缓著吧。
  祝芙勉强打起精神,画了一会儿稿。线条还是不太顺,但好歹把昨天没画完的那一格勾完了。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她去化了妆,换了一身衣服,下楼去吃午饭。
  白管家准备好了食盒,送她坐上车。
  车子到了谭氏集团楼下,秦助理等在车库入口。
  “祝小姐。”他引著她往电梯走。
  电梯直上顶层。
  祝芙走进办公室。
  谭仲樾靠在椅背上,正在打电话。
  他依旧西装革履,纽扣扣到严实,禁慾得让她想剥开。整个人陷在宽大的皮椅里,长腿交叠,一只手搭在扶手上,指尖漫不经心地敲著。
  声音很低,说的是英文,语气很冷淡,像是在交代什么不太愉快的事。
  听到动静,他灰蓝色的眼睛扫过来,看了她一眼,微微抬了抬下巴,示意她先坐。
  祝芙將保温袋放在茶几上,转身看他。
  他实在很好看。
  祝芙想,如果他能戴上金丝眼镜,那种细框的,镜片薄薄的,从眼镜后面看过来,斯文败类感爆棚...斯哈。
  她脑子里已经开始自动渲染那个画面。
  如果接吻的时候戴著眼镜,会不会影响发挥?镜片会撞到一起,或者被呼出的热气蒙上一层雾。
  还是说,会先慢条斯理地摘下来,折好,放在桌上,然后再——
  她目光移向那张宽大的办公桌。
  桌子的高度大概到她的腰,如果有人躲在桌子下面,从外面也看不出来。
  桌子下藏著人,他一本正经地接电话、工作,声音平稳,表情冷淡,只有她知道他的手指正扣著她的后颈,不轻不重地捏著。
  少儿不宜的画面。
  她还真想试试...
  谭仲樾掛了电话,把手机放在到桌上,看向她。
  奶白色的裙子裹著她,腰身收得刚好,锁骨下面的皮肤白得有点过分。
  “过来,芙芙。”
  祝芙嘴上说:“你不先吃饭嘛?”
  脚已经自发地朝那张办公桌走过去。
  她走到他跟前,被他伸手一捞,整个人就跌进他怀里。
  衣服布料有点凉,透过她薄薄的裙子渗进来,但他的体温又很热,熨在她身上。
  她调整了一下姿势,在他腿上坐好,视线往下一瞥,办公桌下面的空地果然很大,足够藏一个人,足够做某些事。
  嗯,她太黄了。
  她赶紧把目光收回来,手却控制不住自己,摸上他的胸口。
  他的西装面料有点硬,顶级羊毛混真丝才有的那种质感,又硬挺又顺滑。
  她胡乱摸了几把,又凑近他颈侧闻了闻。
  他身上的气味很淡,冷冽的木质香混著一点乾净的皂感,不算浓烈,但她一闻到就知道是他。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种香水,有那么多好闻的味道,可她只有闻到这个人的时候,才会觉得脑子里某根弦被拨动了一下。
  她查过,说那是费洛蒙,是刻在基因里的、人类用来辨认“可能成为伴侣的对象”的化学信號。
  生物学上说,那是因为两个人的免疫系统差异足够大,基因觉得他们能生出更健康的下一代。
  祝芙觉得。
  她的基因大概是太想和谭仲樾生孩子了。
  当然。
  可能更想的是生孩子的过程,而不是生孩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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