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要成为大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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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和日丽的上午。
  微风拂过原野,林间的绿叶將温暖的阳光切成碎片。
  华真坐在一棵大树底下,一边啃著达柔牌能量棒,一边看著冒险者专栏日报。
  “牛头人战团前日成功晋升黄金级冒险者队伍,对此知名的猎牛战团表示此后必將把牛头人战团踩在脚下狠狠侮辱,后者暂时没有做出任何表示。”
  “咕咕街19號健身房於最近展开活动,不论男女,穿黑丝即可进行免费训练。”
  “知名冒险美食家大卫·戴於近期再度增重60磅,不期將会朝著地下迷宫30层发起挑战,他能够成功战胜强大的肥脂怪吗,让我们拭目以待!”
  “炼金工坊最近推出osr6机械摇摇杯特別装置,前一百名可享八折优惠!”
  “大伙注意!圆角街的澡堂根本没有搓澡师傅!有人说他是搓澡师傅那是骗人的!还有,沐浴剂……沐浴剂在正常情况下是冷的!”
  “都什么几把?”华真越读越没劲。
  说是冒险者专栏日报。
  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太过专业性的消息。
  总归来说还是娱乐性偏多。
  要么就是促销优惠,要么就是一些杂七杂八的新闻。
  只要肯花点钱,就能在上面刊登事跡,就连某冒险者偷窃队伍內女性鞋子当饭盒这种事情都能上头版。
  华真要的不是这些琐事。
  老实说,连他穿越前村口晒太阳的老太讲的八卦都比这要带劲。
  他想要一些能够带来经济收益的消息。
  换言之,他的目標是钱。
  或者说……成为大富翁!
  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犹记得当时国道下雨路面湿滑,两辆百吨王轮胎打滑,优雅的漂移一前一后將华真乘坐的五菱宏光拍成了铁皮,再度睁眼就来到了这里。
  哎哟我……还是身穿。
  没有存款,没有人际关係,没有住的地方。
  哈哈。
  这下成homeless了。
  不过,华真並不是很悲观。
  因为他很清楚,有钱就能够解决人生中百分之九十九的问题。
  至於剩下的那百分之一,只是因为手里的钱不够多罢了。
  在华真看来,任何东西都有它的筹码。
  有时候对方不愿意放弃,是你开的价格还不够高。
  就算是在异世界,也离不开货幣体系。
  隨著各大王国交流的频繁,商业往来也愈发繁荣。
  財富隨著人们的交流而流动起来,就跟不断滥交而导致的性病一样飞快传播。
  同时,以“大开拓”为背景的前提下,炼金工业与魔法技术迅速发展。
  在蒸汽火车喷啸著黑烟在广袤的原野奔驰之时,以魔石作为燃料的飞艇也遨游於天际,尚未探明的大陆同样也刺激了冒险者这个行业的繁荣。
  对於华真而言,想要赚取足够的財富,冒险者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
  不俗的力量,让他们能够做到常人所不能及之事。
  儘管刚刚起步的时候会有些困难,但是隨著实力与名气的增长,强大的冒险者根本用不著每天费力地去挤公会的委託栏,自然会有人慕名找上门来,同时报酬也水涨船高,此外还可以参与到对未知大陆的探索之中去。
  未知的土地,孕育了未知的危险,还有那数不清的未知的財富。
  只要有了钱,哪怕是最强大的冒险者,也会甘愿为你办事。
  不过如今华真还在起步阶段,只能先老老实实干活了。
  “最近就没有比较好赚一点的风向標么?”华真嘟囔著,“实在不行最近什么地方遭到魔物侵扰之类的也可以標出来啊,我要看的不是飞x杯打折的消息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个价格真可以入手吧?进一批货,然后卖到附近那些因为年轻女性都进城打工导致种地的中登单身汉聚集的村镇,这应该会有些赚头,前提是他们没有养太多的羊……”
  目光继续下移。
  “震惊!地下迷宫內的『诅咒之眼』多日內连续转移方位,疑似有再度移出地下迷宫的可能性,请进入近期在外执行委託的冒险者多加注意!”
  “诅咒之眼?”
  这时,一颗脑袋毫不避讳地凑了过来。
  金色的髮丝隨著微风飘到了华真的脸上,带著薰衣草洗髮剂的味道。
  隨之而来的还有咔擦咔擦的咀嚼声。
  是嚼著棒子的蒂婭歌。
  她凑了过来,两只碧色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完全没有所谓的社交距离感。
  两人目前正在前往任务地点的路上。
  並不是很远的路程。
  从法尔兰斯主城出发,到西南方向的薄雾森林最多也就半天时间,运气好的话,回来还能在冒险者公会吃到晚上打折的定食。
  无奈蒂婭歌这傢伙没走多久就嚷嚷著要休息。
  这傢伙的长相虽然可以打九分,但体能完全不像是个冒险者。
  瘦瘦弱弱的走几步路就喘气不说,露出的胳膊和小腿上还总是缠满了绷带。
  缠绷带这件事在冒险者群体中算是某种时尚。
  一些巨乳冒险者姐姐也会用来当裹胸布,平常在公会的酒馆休息吃饭的时候总是穿得格外清凉,看得华真这种小处男积极向上的。
  华真没办法判断蒂婭歌是不是真的受伤了,再加上自他昨晚也没休息好,乾脆一起休息,顺便还分给了她一根能量棒。
  倒不是他发善心。
  要是这个疑似低血糖的傢伙在路上晕倒就麻烦了。
  要知道,再怎么没用的傢伙,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也能充当诱饵。
  “我不需要跑贏我打不过的魔物,只需要跑过我队友就行了”——来自某位黄毛冒险者的座右铭。
  “诅咒之眼,这玩意儿要跑到地上来?”蒂婭歌问。
  “不知道,我觉著可能性不大,它不是一直都在地下迷宫徘徊吗,总不可能想上来晒太阳了吧?”华真摇头。
  “也是,就算真上来也跟我没关係。”蒂婭歌双手抱怀,“我的运气向来很好,不会遇到那种倒霉玩意儿。”
  “……”
  华真不知道她是哪儿来的自信。
  所谓的“诅咒之眼”,是徘徊於法尔兰斯地下迷宫的某种现象,有传言说地下迷宫是活著的生物,而“诅咒之眼”就是地下迷宫的眼睛,用来惩罚他们这些擅自闯入的冒险者。
  凡是进入了它范围之內的人,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诅咒,形式也多种多样。
  最关键的是,它的位置並不固定,经常会进行移动,並且难以觉察。
  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不会被它盯上。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
  自己和蒂婭歌的运气,总不能真这么差吧?
  想到这儿,华真被自己逗笑了。
  与其操心这个,还不如担心一下待会儿去哥布林洞窟之后,自己奋勇救出了一位尚未被玷污的千金大小姐,而刚好千金大小姐又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美少女,对其他人冷漠但唯独对自己热情温柔,死皮赖脸地带著一大笔银行存摺款嫁给自己,婚后每天都会穿著围裙……不对,是除了围裙之外什么也不穿站在家门口迎接自己回家,最后用轻柔媚人的语气轻声说道:“亲爱的,今晚是要先吃饭呢,还是先吃我?”
  哎哟我,最终幻想这一块……
  嘖嘖,虽然只是想想。
  但只是想想,都感觉令人精神振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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